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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高速公路客运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

索引号: ZDDBG182217 发文字号: 陕交函〔2012〕358号
发布机构: 办公室 公文时效: 有效
名称: 关于进一步加强高速公路客运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
主题分类: 陕交函文件 发布日期: 2012-05-25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交通(运输)局,省高速集团,省交建集团,厅运管局,省收费中心,宝汉公司:
    近期,省厅和厅运管局对我省道路客运安全工作进行了明查暗访,发现部分客运车辆存在高速公路上停车上下乘客、超速或长期占用超车道、在隧道内超速、超车等违规行为,形成重大安全隐患。针对上述突出问题,根据省厅领导指示精神,为切实加强高速公路客运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高速公路客运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进一步改进执法检查机制,加强暗查工作力度,提高监管效能。要将高速公路客运安全管理列为安全管控重点,经常性地开展打击高速公路客运车辆违法违规行为的活动,严肃查处超速、超载、疲劳驾驶以及违规停车上下乘客等违法行为。对屡教不改的驾驶员,要按照有关规定吊销其从业资格证。要注重有关证据和资料的收集,将日常执法检查与对相关客运企业质量信誉考核紧密结合起来。
二、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督促运输企业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的责任,加强对营运车辆的日常管控,教育驾驶员遵守有关法规,按章操作,文明行车。要充分运用动态监控系统对车辆和驾驶员实施全程动态监控,杜绝超速、超载、疲劳驾驶、违章上下客等行为。督促企业对于安全意识薄弱、多次严重违章的驾驶员,一律予以辞退。对管理松懈、违法违规问题多发的企业,厅运管局要约谈企业负责人,并进行全省通报。
三、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和运输企业要针对高速公路隧道群内监控信号回传不及时,动态监控存在盲区,车辆超速和长期占用超车道行为比较普遍的新情况,在原有卫星动态监控管理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完善管理措施,对薄弱环节进行全面整改。
四、各高速公路运营和监控单位,要将在监控和路政巡查中发现的客运车辆违章情况及时抄报厅运管局,由厅运管局或督促基层运管机构依法处理。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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